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及党委组织部委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2019年7月7日起施行)《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2020年5月1日起施行)《广东省党政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试行)》(粤审经责[2017]178号)《广东省教育系统有关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办法》(2016年3月1日起施行)等有关规定,审计工作部派出审计小组,自2021年10月1日起,对原后勤管理处处长杨华江同志(任期为2016年11月至2021年9月)进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欢迎广大教职工以电话、邮件、信函或谈话形式向审计小组反映情况,同时也请广大教职工对审计小组人员遵守审计工作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审计小组受理时间为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
项目组组长:高海燕
主审:罗小凤
成员:魏建芳、黄伟明
联系电话:020-61230823
联系地址:广州校区办公楼301-302室
联系邮箱:254@gdqy.edu.cn
审计工作部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