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粤轻院党组〔2015〕9号),我处决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对传播系原系主任欧建志同志2011年5月至2015年8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及时向我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我处将在审计期间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核实。 审计组办公地点:广州校区办公楼301-302 审计组联系电话:61230823 电子邮箱:254@gdqy.edu.cn 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5年10月15日
根据《领导干部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委托书》(粤轻院党组〔2015〕9号),我处决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对传播系原系主任欧建志同志2011年5月至2015年8月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审计期间,如有需要反映的事项,请及时向我处反映,所反映的情况,我处将在审计期间在审计职权范围内进行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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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轻工职业技术学院审计处
2015年10月15日